最近,网友“南山飞狐1”在社区发帖称,8月13、14日,在从广东深圳龙岗至广西来宾合山的大巴上,他亲眼目睹“长途大巴乘务人员长时间蹂躏女乘客”“时间长达4个多小时”,在他数次报警后,有一名警察赶到现场,仅短暂了解情况后就离开了。
该贴一发出后,立即引起网友热议,网友纷纷对其中的不良行径进行谴责,并希望公安部门能查明真相。目前已有2300多人浏览了这张贴子,有近百名网友在上面留言,还有的网友将贴文转贴到天涯社区、奥一网等许多网站,反映非常热烈。
一网友称目睹“长途大巴乘务人员长时间蹂躏女乘客”
网友“南山飞狐1”在贴中称,8月13日晚,他和几位朋友乘坐从深圳龙岗至来宾合山的一长途大巴到广西某进行考察,该车牌号为桂G-00556。该大巴是卧铺车,每排各3个上下铺位。“南山飞狐1”的位置在第二排左侧靠窗户的上铺,下铺是司机轮换休息位置,第二排下铺是一个18岁左右的绿衣少女,体型娇小单薄。
晚上9时30分左右,一些乘客都已熟睡了。“南山飞狐1”无意中看到那个女孩在挣扎,大巴车一名40岁左右男乘务人员正“手抓着女孩子的胸脯 。”
晚上11时30分,该车在一餐厅停车。“南山飞狐1”注意到那个女孩子擦着眼泪跑进洗手间,在车启动前才出来,而乘务人员一行四五人上餐厅楼上吃饭,“我基本可以确定,这个女孩子和那帮司乘人员毫无瓜葛,售票员的行经完全是流氓行为,是在侮辱妇女。”
8月14日凌晨0时30分,“南山飞狐1”再次目睹男售票员对女孩继续进行性侵犯,他立即拨打了110。
随后,由于车辆正在行驶,以及他由于不方便说话而尽量压低声音导致警方未能听清等多种原因,他数次拨打110,最终在14日凌晨3时左右成功报警。
网友认为接警警察应更尽责任
“南山飞狐1”还在帖中称,8月14日凌晨3时左右,一名警察赶到现场,并询问了绿衣少女。可能是出于害怕,绿衣少女并没有告诉警察事情的经过。此时,“南山飞狐1”连忙问少女:“你报警不?我可以给你作证。”但绿衣少女拒绝了,说因为等会儿她还要告诉乘务人员她在哪里下车。
这名警察告诉“南山飞狐1”,如果当事人不报警,他们就无法处理这件事情。在向110总台汇报情况后,警察离开了现场。此时,“南山飞狐1”再次拨通110,接电话的女警察也称当事人不报警,他们不好受理。
一些网友在跟帖中提出,如果该接警警察更尽责一些,比如安抚绿衣少女的情绪,鼓励她说出事情真相,并鼓励车上其他的乘客了解内情的话勇敢站出来,那么这件事情就好处理多了。还有网友认为,接警警察应把报案者、报案人提到的受害人以及侵害人都带出去分别问询,再找车上的其他乘客了解情况,这才是接警警察应尽的职责。
网友“新视听”在回贴中也认为,警察应更尽责任,要考虑到让受害人离开这个危险的环境,还应考虑在车上这位报警公民的人身安全会不会受到报复。
众多网友强烈谴责大巴车上的“咸猪手”
在贴子里,众多网友强烈谴责该大巴车男乘务员的恶劣行径。他们希望利用网络的力量,展开“人肉搜索”,把这名乘务人员找出来。
网友“我不会忍耐”说:这事件中真正需要谴责的是这个可恶的售票员,按照楼主的描述,售票员绝非初犯。如果这样的售票员得不到该有的惩罚,不知道在这车上还会有多少的女子会再这售票员的猥亵蹂躏。
网友“与繁华交融”表示:抱怨是没有用的,唯一可做的,现在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个垃圾给弄出来,曝光于天下。让他因为这一次的恶行,这辈子都别想过一天好日子。以此警示世人。
有的网友说,不能放过这种人,如果放过他,会有更多的受害者。还有网友激愤地表示:支持“人肉”那个人渣的司乘人员和该车次相关情况,让他们做不了生意,并受到应有的惩罚!
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警方介入调查
“南山飞狐1”告诉记者,他已经于8月17日向贵港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反映情况,该局警务督察谭警官接待了他,首先肯定了他及时报案的行为,并与他分析和探讨有关案情,指出客观事实存在的困难因素。谭警官还向他说明,他15日发的贴子已经打印出来并送至贵港市公安局领导那里,局领导已知道此事,表示十分重视和关注,目前已经安排展开必要的调查。
今天下午,记者致电贵港市公安局督察部门,接听电话的是一位姓覃的警官,他表示已经接到情况举报,并已派人下去调查。随后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请他及时与记者沟通相关信息。
本网将跟踪此事件的报道,敬请网友关注。
深圳-合山 大巴上花季少女惨遭猥亵蹂躏四小时(南山飞狐)
经过简要:
长途大巴乘务人员长时间蹂躏女乘客,极端恶劣。
事发时间:
(两个时间段,共超过4个小时)
2008年8月13日,夜晚21.30-23.30;
2008年8月14日凌晨0.30‘3.00
事发地点:
深圳龙岗’广西合山长途大巴上(车牌:桂G-00556)
当事人:
该班次售票员,男,40岁左右。
受害人
该车乘客,穿绿色短袖白领上衣,女,大约18-19岁左右。
我于2008年13日(昨天)上午坐上深圳龙岗—广西合山长途大巴,因为在深圳多个车站停留耽误时间,经广州,三水,过四会,肇庆,傍晚时分才进入广西境内。该车是卧铺车,木地板,每排各3个上下铺位。下铺和地板落差5公分左右(近乎平齐)。我的位置是第二排左侧靠窗户的上铺。我的下铺是司机轮换休息位置。第二排下铺是一个18岁左右的绿衣少女,体型娇小单薄。
第一次到广西,加上天色已晚,我不能准确的说明沿途地点。晚上9.00左右,乘客们都纷纷都盖着毛毯睡去,我无意看到绿衣女孩右侧的通道上也睡了一个人,手搭在女孩腰上。因为乘客爆满,都盖着毛毯,我也没有太注意。9;30分左右,我无意看到那个女孩在挣扎,躺他旁边的人——那个身体肥胖的售票员假装睡着了,手却抓着女孩子的胸脯。
女孩子想坐起来,但是那双魔掌紧紧压着她。女孩子用力把那双魔掌扳开,那手却又伸进女孩子下体……女孩子平躺着,售票员上下其手,女孩子侧躺,售票员竟从后面紧贴着她,姿态不堪入目。
虽然本次恶行持续2小时以上,但是状况出现得太突然,我也不能确定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虽然义愤填膺,但终于还是没有拿定主意怎么处理。11.30,车到一餐厅停车。我注意到那个女孩子擦着眼泪跑进洗手间,车启动前才出来,而乘务人员一行四五人上餐厅楼上吃饭。我基本可以确定,这个女孩子和那帮司乘人员毫无瓜葛,售票员的行经完全是流氓行为,是在侮辱妇女。
半小时后,,也就是2008年8月14日凌晨0时,车继续启程。女孩子显然有准备,她没有盖毛毯,大庭广众,众目睽睽,难道歹徒可以不要丝毫顾忌?0.30分,售票员色胆包天,居然直接用自己的毛毯盖在女孩子身上,再度伸出魔掌。车灯全关了,女孩子拿出手机,一按按键,手机灯就亮了,我知道她希望有光线让歹徒收敛。但是那售票员几乎肆无忌惮。虽然隔着毛毯,但是挣扎中毛毯滑落,可以清晰的看到那双魔掌直接伸进女孩的衣服/裤子里面。.
迎面来车的车灯照射在女孩子脸上,我看到死死的闭着眼睛,泪流满面。路过收费站,几乎灯火通明,我看到收票员已经把女孩子的手拉到自己的下体。任女孩子怎么挣扎,就是不松手。
我没有丝毫犹豫,打电话报警。因为不能大声说话,所以多次拨打电话一直没有把时间/地点/事件说清楚。
过了贵港市区是3点左右,车终于停了休息。我马上走到一边,第四次打通报警电话,详细的把事情经过,把车牌号讲叙清楚,我终于松了口气,想到正义马上可以得到伸张,罪恶即将受到制.栽,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把东西收拾好,我准备跟着去指证。我要为女孩子讨回公道。
为了节约时间,我打听到停车位置是贵港市黄练镇(有可能是谐音)。第5次打通电话说明位置。几分种后,我收到07754572182的来电,是警镲打来的,说是警察转了一圈没有找到我们的车,我再次把附近楼酒楼房名字告诉了她,得到确认。我安心的回到了车上。等待着警察出现。
终于听大巴到门口有喧哗,警察来了。我马上指出那个女孩子受流氓侮辱。女孩子没有说话,直哆嗦,一定是吓坏了。警察问她报警不?见她没有回答,就下车走了。我连忙问那个女孩子,“你报警不?我给你作证”。女孩子红肿着眼睛对我说“大哥你过来,我跟你说”我走近,她抓着我的肩膀,我感觉到她手依然在哆嗦,她对着我耳朵低声说:“大哥,我知道你是好人,算了吧,等下我还需要他们告诉我在哪里下车,我转车去**”我无语,一看就知道这个女孩子涉世不深,可能都没有出过远门。550804走向警车,他体格偏胖高大魁梧,我望着他的背影,无比失落。
女孩子心灵的创伤如何才能抚平?售票员何时能得到应有的制裁?当事人不报警旁观者该怎么办?民不报,官不究这规则存在合理吗?问题是就算女孩子不敢站出来,犯罪事实也是真实存在的。
最近,网友“南山飞狐1”在社区发帖称,8月13、14日,在从广东深圳龙岗至广西来宾合山的大巴上,他亲眼目睹“长途大巴乘务人员长时间蹂躏女乘客”“时间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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